据国家生长革新委官网消息,为建立健全煤矿产能储备制度,包管煤炭稳定供应,夯实能源宁静包管基础,国家生长革新委日前宣布《关于建立煤矿产能储备制度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提出到2027年开端建立煤矿产能储备制度。
据介绍,产能储备煤矿的设计产能由通例产能和储备产能两部分组成。通例产能是指非应急状态下煤矿正常生产的产能,由企业凭据市场情况自主组织生产,不纳入国家统一调理规模。储备产能是指在通例产能基础之上预留的规模适度、用于调峰的产能,应急状态下按国家统一调理与通例产能同步释放,实现煤矿“向上弹性生产”。产能储备煤矿的通例产能与储备产能之和为设计产能。
《征求意见稿》要求,到2027年,开端建立煤矿产能储备制度,有序批准建设一批产能储备煤矿项目,形成一定规模的可调理煤炭产能储备。到2030年,产能储备制度越发健全,产能治理体系越发完善,力争形成3亿吨/年的可调理产能储备,全国煤炭供应包管能力显著增强,供应弹性和韧性连续提升。
凭据《征求意见稿》,申报建设储备产能的煤矿应为国家批准权限的新建、在建煤矿项目,设计产能不低于300万吨/年,煤矿储备产能规模按占煤矿设计产能的比重,划分为20%、25%、30%三档。申报建设储备产能煤矿所在矿区外运条件便当且运力配置富足,且为五大煤炭供应包管基地内的大型现代化露天煤矿或宁静包管水平高的井工煤矿,煤炭产品主要用于包管发电供热及民生用能需求。
《征求意见稿》要求,在煤炭供需形势总体平衡时,产能储备煤矿投产后凭据通例产能组织生产。当供需形势由总体平衡转向紧张时,国家生长革新委、国家能源局凭据煤炭市场现货价格是否凌驾合理区间等情况,视差别情形对储备产能实施统一调理,确定储备产能的应急释放区域、生产调理规模、供应包管目标等,指导纳入储备产能的煤矿在确保宁静的前提下阶段性按设计能力“向上弹性生产”。
同时,产能储备煤矿要严格履行煤炭保供稳价责任,凭据有关要求签订电煤中恒久条约,执行国家有关价格政策。产能储备煤矿释放储备产能生产的商品煤优先接受国家统一调理,不再担负地方中恒久条约签订任务。
在配套支持政策方面,《征求意见稿》提出,对产能储备煤矿,新建煤矿按设计产能20%、25%、30%建设储备产能的,其新增产能(含通例产能和储备产能)的60%、80%、100%免予实施产能置换。已审核确认产能置换计划的(包括在建煤矿),其产能置换指标总量的60%、80%、100%可另行使用,指标不再进行折算。
别的,产能储备煤矿要严格凭据已批复矿区总体计划及计划环评治理批准相关手续。当资源储量、开采条件爆发较大变革时,在切合效劳年限要求的前提下,设计产能可在煤炭矿区总体计划基础上浮动1-3个设计级差,最大增幅原则上应低于计划建设规模的30%,且不泛起环环评〔2020〕63号文件划定的计划重大调解情形。上述优化调解属煤炭矿区总体计划非重大调解情形,可体例局部调解计划报原计划审批机关同意。